2024-11-07 15:27:42 | 清风网
牡丹江师范学院录取规则
第四章录取原则第七条根据国家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有关当年度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择优录龋第八条投档比例要求:学校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第九条体检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当年度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条按照进档考生的实考分和先专业志愿后调剂的原则安排考生录取专业。第十一条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时,如服从调剂,学校在对能够满足所报专业的各志愿考生进行专业录取完毕后,再对服从调剂考生依据高考成绩择优调剂到相应专业。如不服从调剂或因高考成绩低无法满足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第十二条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进行投档,但在专业录取时以实际高考成绩为准。在实考成绩和相关科目的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享受各种政策加分的学生。第十三条对实行高考科目改革的省市,考生专业测试等级达到所在省的本科合格标准进档后,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择优录龋第十四条普通文理类录取办法:按照考生的实考分数,根据专业志愿级差4,3,2,1的原则进行分配专业,如考生所在省有特殊规定的,依据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五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并填报我院志愿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投档线后,在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的省份,按省统考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在使用我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成绩的省份,按我校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专业志愿级差为1分,如考生所在省有特殊规定的,依据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六条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体育统一测试成绩合格并填报我院志愿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体育类本科最低投档线后,按照体育测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专业级差为1分,如考生所在省有特殊规定的,依据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七条投档基准成绩相等的多个考生进入同一专业时,参考相关科目的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专业录龋第十八条英语专业(含带有专业方向的英语专业)、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根据学校专业设置及培养要求,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汉语言、电子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及专业方向外语教学只设英语,其它专业不限外语语种。第一十九条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第二十条被录取考生的录取通知书于该批次录取结束后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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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一条各专业学费按照黑龙江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按不同标准收取,具体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章程。 清风网
以上就是清风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内容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关注清风网。更多相关文章关注清风网:www.mfqdd.com牡丹江大学录取规则牡丹江大学录取规则四、录取规则1、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通知》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xad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龋2、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确定的专科录取最低控制线,按考生志愿,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且录取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3、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长江师范学院录取规则长江师范学院录取规则录取规则1.学校严格按生源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招生政策、录取批次进行录龋2.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如果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则按志愿顺序录取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3.对进档考生,学校按照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龋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志愿录取,
丽江师范学院录取规则丽江师范学院录取规则三、录取要求、录取规则u3000u30001、报名、考试、填报志愿——按各省招办的统一规定执行。u3000u30002、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并通过由省招办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u3000u30003、录取: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认真贯彻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纪委的监督。u3000u30004、外语语种除英语
浙江师范大学录取规则浙江师范大学录取规则七、录取规则(一)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龋(二)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在招生计划人数的100—120%之间。(三)外语语种不限。(四)男女比例不限。(五)身体健康要求: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
廊坊师范学院录取规则廊坊师范学院录取规则四、录取原则:1、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2、考生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录取条件,根据实际成绩择优录龋3、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和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规定执行。4、考生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录取条件,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
通化师范学院录取规则通化师范学院录取规则五、录取规则(1)对报考我院进入各省录取线的考生,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考生,当第一志愿不足时,可依次录取其它志愿考生,录取时按120%比例提档,实行平行志愿的按平行志愿录取规则录龋(2)专业录取时按照总分由高到低和专业顺序由先至后的原则:一、二专业志愿级差5分,二、三专业志愿级差5分,其他专业志愿为平行志愿;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
白城师范学院录取规则白城师范学院录取规则录取规则1、根据考生报考人数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如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依次录取第二、三及平行志愿考生。⑴文史、理工类专业:专业录取时遵守总分由高到低和专业顺序由先至后的原则;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它专业录取,满额为止;对于总分低于所报专业志愿要求
淮阴师范学院录取规则淮阴师范学院录取规则(1)按照教育部要求,切实贯彻落实“阳光工程”政策精神,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统考科目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龋(2)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即从高分到低分、按填报志愿顺序的原则进行专业投档。(3)填报英语专业的考生,口试成绩达到良好(含良好)以上,且对英语单科成绩有一定要求。(4)非英语专业录取的新生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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