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07 20:36:03 | 清风网
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各专业录取时男女比例不限。第十五条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第十六条学院公共外语为英语。第十七条学院认同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第十八条学院执行考生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进档的考生,按专业级差方式采取计算机二次投档,第一、二、三专业志愿之间级差分为2分,第三、四、五、六专业志愿之间级差分为0分,排序中考生总分相同时,遵照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的原则择优录龋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择优调剂专业录取,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原则上予以退档。非平行志愿或第一院校志愿的进档考生,在计划未满专业中根据上述原则录龋艺术类专业招生依照省艺术类统考政策,按上述原则录龋第二十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浙江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
浙江理工大学收费标准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准或备案的标准执行。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交学费,按年度结算。学年制学费标准:1、一般本科,非艺术类专业4400元/(人·学年),艺术类专业7000元/(人·学年);2、中美合作项目,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1.6万元/(人·学年),艺术设计(服装设计、设计与营销)专业2.2万元/(人·学年)。
清风网以上就是清风网为大家带来的浙江理工大学录取条件有哪些 学费贵吗?,希望能帮助到大家!更多相关文章关注清风网:www.mfqdd.com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录取规则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录取规则第四章录取第十四条学院面向浙江盛北京市、江苏盛福建盛山东盛广东盛安徽盛四川盛湖南盛江西盛河南省11个省(市)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第十五条根据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招生当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由学院确定调档比例,学院调档数控制在当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2倍以内。第十六条对考生身体健康要
浙江大学录取规则浙江大学录取规则第十条浙江大学根据各考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在招生计划人数的120%以内。第十一条按照浙江大学在各考区分专业或分大类招生计划数,对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设专业间分数级差;录取实行远程网上方式,按事先设定的规则由计算机自动投档。第十二条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考区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投档,但在专业(大类)录取时以实考分为准;高
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录取规则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录取规则第四章录取第十四条学院面向浙江盛北京市、江苏盛福建盛山东盛广东盛安徽盛四川盛湖南盛江西盛河南省11个省(市)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第十五条根据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招生当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由学院确定调档比例,学院调档数控制在当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2倍以内。第十六条对考生身体健康要
江苏理工学院录取规则江苏理工学院录取规则录取规则1.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招考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择优录取。2.各批次省控线由江苏省招考部门统一划定,调档比例按照江苏省政策执行。3.身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
浙江师范大学录取规则浙江师范大学录取规则七、录取规则(一)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龋(二)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在招生计划人数的100—120%之间。(三)外语语种不限。(四)男女比例不限。(五)身体健康要求: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
浙江财经大学录取规则浙江财经大学录取规则录取原则第六条学校选拔新生实行“学校负责、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按照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浙江中医药大学录取规则浙江中医药大学录取规则录取规则(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龋(2)外语语种要求:为了便于组织教学,录取考生的外语语种一般为英语。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高考成绩应不低于100分。(3)性别要求:护理学只招女生,其余专业男女不限。(4)身体健康要求:根据国家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制定的《普通高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录取规则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录取规则第十一条大连理工大学在国家方针政策的指导和教育部的统筹安排下,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战略需求,遵循公平性、科学性、稳定性、灵活性的原则,结合学校自身情况,以生源质量为先导,兼顾地区平衡等因素,确定来源计划的编制方案。2013年全日制普通本科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其中盘锦校区只面向部分省份招生),分省分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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