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09 09:14:59 | 清风网
喀什大学录取规则
五、录取原则1.免费师范生录取:免费师范生计划列入自治区本、专科零批次录龋2.所有招生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汉语言”和“民考汉”考生进校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3.“民考民”和“双语班”考生报到后,须参加我院组织的汉语水平能力测试,达到学院规定要求的,升入专业学习;达不到要求的,实行一年预科。4.艺术类考生录取:按照201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各省划定的分数线,按文化课成绩的40%与专业成绩(校考成绩)60%为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龋如总分成绩相同或接近,则专业成绩高者优先;文化课成绩特别优秀者,则适当照顾专业成绩。5.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专业考生录取:按照当年考生情况先划定文化课分数线,再根据考生专业成绩由高至低录龋如文化课成绩特别优秀,则适当照顾专业成绩。6.艺兼文、艺兼理必须先按考生填报的艺术类志愿录龋考生填报艺术本、专科志愿全部落选后,可视考生文化课统考成绩转入考生填报的文、理科类专业,并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龋7.录取当中实行志愿优先、分数级差的方法进行。即在同一志愿条件下,在分数线上从高到低录取,如录取人数未满,则在下一志愿按同样方法录龋在考生专业安排上,尽量满足考生所报志愿专业,对于所报的多个志愿或同意调剂志愿的考生,则根据考生的专业成绩尽可能安排适合考生发展的专业;对于部分热门专业,则实行高分考生具有优先选择权的办法安排专业。8.区外省区招生录取的专业,在学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学校第二志愿和平行志愿考生,但不能低于该省同批次最低控制线,在征得考生本人同意后可以重新征集志愿进行录龋若生源仍不足,我院可将剩余的招生计划数调配至疆内计划安排录龋9.所有录取工作严格按照自治区招生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录取名单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审批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喀什大学收费标准
八、收费标准
我院严格按照自治区“新价非字[2000]28号”文件精神收费。2011年我院收费标准为(如有新标准参照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一)自治区设立免费师范生计划专项资金,全额承担免费师范生在校期间的学费、教材费、住宿费和实习支教费用。
(二)“民语言专业高层次人才特培计划”按规定,自治区财政每生每年补助学费3000元,学生承担每年1500元。
(三)非免费生学费收费标准
(1)本科:
①理科:3500元;
②文科:3100元(外语专业除外);外语:3800元;
③体育(文理兼招):3300元;
④美术、音乐(文理兼招):6000元。
(2)专科
①理科:3300元;
②文科:2900元(外语专业除外);外语:3500元;
③美术、音乐、舞蹈(文理兼招):5500元;
④体育(文理兼招):3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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