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09 22:47:15 | 清风网
上海政法学院录取规则
九、录取规则(一)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龋(二)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程序:1.各省级高招办按我院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报考我院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省级加分)进行投档。其中,实行填报平行志愿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比例一般为105%以内;实行填报非平行志愿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比例一般为120%以内。2.我院对招生计划100%以内投档的考生,按照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含服从调剂的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若有考生因“不服从调剂”而退档,致使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在已投档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录满为止。根据江苏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我院对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最低成绩要求为BB。3.录取时专业调剂和退档原则:在我院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如果按本章程第九条第二款第一、二项规定不能被录入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而在志愿表中选择“专业服从调剂”的,将被调剂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如果考生不能被录入他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在志愿表中选择“不服从调剂”的,将作退档处理。4.按照各省级高招办已公布的我院本年度安排该省专业招生计划数,根据本章程第九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投档比例,若有填报我院生源不足的情形发生,我院可与该省级高招办协商将剩余的招生计划数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排录龋我院一般不接受征求志愿的考生。(三)我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英语口试须C级以上(含本等级);英语专业英语口试B级以上(含本等级)。(四)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同一录取批次高考成绩同分条件下,各专业录取原则如下:在沪招生录取文科考生按照语文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录取,录取理科考生按照数学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录取;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区分考生填报文科或者理科,一律以英语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录龋(五)考生获得的省级招生录取政策性加分,凡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加分最高不超过20分;若加分超过20分的,按20分计入总分),根据考生所在各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录取加分规定执行。除我院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要求的以外,我院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六)根据我院专业性质和培养目标的要求,我院不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 清风网
上海政法学院收费标准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特殊(热门)专业6500元/学年;一般专业5000元/学年。高职教育7500元/学年。(沪价行〔2000〕120号)。
住宿费标准
住宿费1200元/学年。(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以上就是清风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内容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关注清风网。更多相关文章关注清风网:www.mfqdd.com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录取规则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录取规则三、录取规则u3000u30001、严格执行有关省市(区)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政策;u3000u30002、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院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u3000u30003、所招专业入学后外语语种为英语。u3000u30004、我院申请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20%。u3000u30005、按照
山东政法学院录取规则山东政法学院录取规则第四章录取规则第十六条山东政法学院招生录取规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山东省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第十七条山东政法学院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本科、专科招生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在学校纪委的全程参与下,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第十八条学校采取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方式开展录取工作,实行“学
西南政法大学录取规则西南政法大学录取规则第五章录取第十六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提前批公安武警类专业、招收国防生的专业由于有身体条件及性别限制,调档比例控制在150%以内。第十七条侦查学、治安学、经济犯罪侦查专业及国防生招生的专业于重点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其余普通本科专业在本科第一批次录取;高职本科于重庆市本科第二批次和第三批次录龋具体录取批次原则上以各省(自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录取规则河北政法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录取原则:1、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2、进档考生依据考生填报志愿分专业,根据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对服从志愿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3、对符合河北省增加分数投档考生或降低分数投档考生根据有关政策执行。4、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收费标准河北政法职业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录取原则1、根据教育部和各省市高招办有关规定和要求,继续贯彻“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2、按照志愿优先的录取方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龋一志愿已录满的专业,不再接受二志愿考生;一志愿未录满的专业,接受二志愿考生并依次类推,直至完成招生计划;对志愿专业计划数已满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3、按照各省有关文件规定,接
上海音乐学院录取规则上海音乐学院录取规则九、录取规则1、秋季集中录取阶段,我院将根据各省(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提供的投档考生人数进行录取[省(市)高招办提供的投档比例范围内(投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不超过105%,不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不超过120%),根据生源情况,确定院校的投档分数线]。进档考生所填专业顺序,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龋2、当考生所填的专业均不能满足,但本人志愿表上注明愿意
上海杉达学院录取规则上海杉达学院录取规则1、坚持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2、根据生源省份的投档规定、录取程序和报考我校的生源情况、招生计划进行录取;3、我校认可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订的有关加(降)分政策;4、江苏省考生要求选测科目等级2C及以上,录取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规则;5、采取远程网上录取方式,计算机自动投档;6、艺术类录取参照“201
上海电机学院录取规则上海电机学院录取规则九、录取规则全面贯彻教育部阳光工程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录取。一、秋季高考录取规则(上海市):1、对进档考生将按分数(含校内加分)高低排序,根据考生志愿情况进行录取,在同分情况下文科考生依次看语文、外语、数学、综合成绩;理科考生依次看数学、外语、语文、综合成绩。当考生所有专业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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