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10 08:45:31 | 清风网
辽东学院录取规则
四、招生录取规则1、调档比例:120%。2、院校志愿录取办法: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3、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4、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无专业级差。对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1)、普通类:按数学、外语、语文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2)、中职升高职:按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3)、中师升本:按教师专业技能、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4)艺术类:按艺术类录取原则计算后综合分相同的,按专业课加试、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5、艺术类考生录取办法:云南盛江西省使用我校专业加试成绩,其余省使用省专业统考成绩。(1)艺术设计专业(本、专科)、艺术设计(服装设计方向)、动画专业,以高考文化课成绩×30% 清风网
辽东学院收费标准
六、收、退费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以上就是清风网小编整理的内容,想要了解更多相关资讯内容敬请关注清风网。更多相关文章关注清风网:www.mfqdd.com辽宁大学录取规则辽宁大学录取规则七、招生录取规则说明1、我校调档比例不超过110%(艺术类专业遵照各省通用投档比例)。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国防生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体格检查标准》。3、院校志愿录取原则:(1)学校志愿录取按相关省市要求执行;(2)艺术类本科专业按“志愿清”原则录取,即专业志愿优
通辽职业学院录取规则通辽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录取规则:u3000u30001、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新生,采取专业志愿清方式,即按投档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u3000u30002、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u3000u30003、对填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投档考生,学校将作退档处理。u300
辽宁科技学院录取规则辽宁科技学院录取规则六、招生录取规则说明1、调档比例:120%。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4、对加分、
辽宁科技大学录取规则辽宁科技大学录取规则八、招生录取规则说明1.调档比例我校调档比例原则上为110%。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否则,顺序调用其他志愿考生档案。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
辽阳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辽阳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七、招生录取规则说明1.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为120%。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3.院校志愿录取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龋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按照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规定处理。5.进
辽宁广告职业学院录取规则辽宁广告职业学院录取规则1、调档比例为:1:1.2。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身体限报条件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3、院校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录取规则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录取规则七、招生录取规则说明1、调档比例本科115%;专科105%。(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本科和专科调档比例均为:100%)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3、院校志愿及录取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
东莞理工学院录取规则东莞理工学院录取规则录取规则第十六条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龋第十七条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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