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录取规则:u3000u3000u30001、按国家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机制,执行教育部及各生源省的有关招生政策,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u3000u30002、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接收非一志愿考生。u3000u30003、执行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以加分后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u3000u30004、学院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的语种,但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必修课安排教学。